司机用锡纸包ETC设备逃费138次:被判诈骗罪 判刑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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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消息,据报道,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货车司机孟某因用锡纸包裹ETC设备屏蔽信号逃费138次,骗逃高速通行费近5万元,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据介绍,孟某常年从事货运工作,为压缩运输成本,打起了高速通行费的主意。他使用锡纸包裹ETC计费设备,屏蔽收费信号,在不到一年时间内累计逃费138次,骗逃通行费近5万元。

2026年10月20日,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据了解,锡纸屏蔽ETC的原理并不复杂。ETC系统通过路侧天线与车载OBU设备之间的5.8GHz微波信号进行双向通信,完成车辆识别和计费。

锡纸作为金属导体,包裹OBU设备后形成法拉第笼效应,阻隔电磁波传输,导致路侧天线无法读取车辆信息,ETC车道栏杆不抬杆,车辆从而通过其他方式通行却不被计费。

法院审理认为,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屏蔽信号、隐瞒真实通行里程的方式骗取高速通行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予以缓刑。

法律界人士指出,用屏蔽、遮挡、篡改ETC等方式逃避缴费,本质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财物,符合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一旦逃费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便不再只是补缴通行费和行政罚款的问题,而是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