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消息,据报道,四川盐亭县一名43岁男子赵某将机动车交给10岁的儿子驾驶,在国道和城区公共道路上行驶约5公里,期间车速一度达到每小时70公里。目前赵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事情发生在10月11日下午3时许。一名司机沿国道G245大兴路段向盐亭县城方向行驶时,发现前车持续呈S形走位,起初怀疑驾驶员酒驾,超车后惊讶地发现驾驶位上坐着一个孩子,副驾驶位上坐着成年人,随即打电话向盐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举报。
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展开核查并联系到车主赵某。当天下午3时30分许,赵某来到交管大队接受询问。据赵某交代,当天他驾车带10岁的儿子到南充市南部县办事,返回盐亭县途中,因儿子表示想开车“觉得好耍”,他便将车辆交由儿子驾驶,自己坐在副驾驶位置进行指挥。赵某的儿子身高1.2米,驾车行驶了约5公里。
办案民警指出,事发路段涵盖国道干线与城区公共道路,属于开放通行路段,沿途车辆和行人往来频繁。一个10岁的孩子在这种路况下驾车,车速一度达到每小时70公里,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后续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赵某的车辆处于脱审脱保状态,且已达到报废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管部门最终对赵某作出三项处罚: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罚款一千元;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一千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两百元。同时吊销赵某的机动车驾驶证。
近期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就在几天前,四川凉山一名家长让6岁半的孩子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并拍摄视频发朋友圈炫耀,同样被警方查处。2026年6月,一名12岁男孩偷开邻居的车在高速上狂飙6小时,直到收费站因没钱付过路费才被拦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仅2019年就有2593名15岁以下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9619名受伤。将方向盘交给未成年的孩子,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孩子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