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消息,后续锂电池将和成品油一样正式被征收消费税,这也标志着国内新能源汽车税制向油电同权迈出了扎实的关键一步。
本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正式公告,明确从2026年9月1日起,对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过去长期享受免征待遇的电池产品,分阶段逐步恢复征收消费税。延续执行超过十年的电动汽车用锂电池消费税免征政策,至此正式进入退出周期。
在此之前就有相关消息流出,监管部门已经启动对油电同权汽车税收制度的改革研讨,除了探索以车重、行驶里程作为差异化征税基准之外,新能源用车的电池消费税也被纳入讨论范围。
按照原有税法的明确规定,普通电池本身就设置了4%的消费税,唯独电动汽车搭载的锂离子蓄电池可以享受免税优待。
针对这次新出台的税制调整规则,不少业内行业人士解读称,本次针对不同技术路线的电池品类施行差异化的消费税政策,一方面可以推动电动汽车品类和燃油车一样公平承担相应的税负,另一方面也能继续通过税收杠杆发挥明确的产业引导作用,把资源定向导向前沿技术赛道。
得益于国内电动汽车渗透率这些年的快速攀升,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相关技术迭代成熟、落地应用场景广泛,上下游全产业链配套完善,此时对锂离子电池先行征收消费税,也直接体现了国家层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税收负担做规范化统筹的考量。
与此同时,针对当前还没实现大规模量产落地的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前沿下一代电池技术,政策专门预留了数年的免税窗口期,清晰释放出税收政策对前沿新兴产业的定向扶持信号。
这次电池消费税的调整并不是孤立的政策动作,进入2025年之后,国内原本针对新能源汽车设置的税收优惠体系,已经在按照既定节奏加速有序退坡。
今年1月1日起,国内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就已经从执行多年的全额免征规则,调整为减半征收,适用税率按5%执行,单台车辆的最高减税额设置为不超过1.5万元。
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再次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相关政策,同时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包括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优待,已经连续执行15年的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正式进入退出倒计时。
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对此公开表示,这次电池消费税的调整落地,意味着油电同权的大幕正式全面拉开,从购置税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优惠取消,再到这次电池消费税分步恢复征收,新能源汽车此前享受的税收优惠保护期,正在按照规划分阶段、有节奏地平稳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