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消息,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实习人员遗失贵重名表引发的追偿纠纷案件。
案件追溯至2024年6月,大学生朱某入职上海一家商贸公司实习,岗位负责快递收发、拆件清点,双方约定实习日薪180元。
同年7月9日16 时许,朱某在拆检快递时,仅取出表链与质保卡,未拆开内部充气防护包装,便将包裹残余部分直接丢弃。清点完毕后,朱某当即发现包裹内缺少手表,第一时间前往负责人办公室上报情况。
按照负责人要求,朱某在快递外包装标注“无手表”,并于两分钟后将包裹内物品实拍图发送至全员工作微信群,公司负责人及多名在岗同事均看到消息,但全程无人回应、也未第一时间到场复核、调取监控排查。
然而在7月11日,合作商家联系公司询问劳力士手表到货情况,告知该快件内含一块价 6.5万元劳力士腕表,需装配配套表链。
公司这才紧急调取监控,发现朱某遗漏拆开的充气包装内正是丢失的手表。双方立刻前往垃圾站翻找,贵重腕表已无法找回。
朱某主动向合作商表态愿意承担赔偿,商家随后向涉事商贸公司索赔6.5 万元,公司先行全额赔付后,起诉实习生朱某,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后划分双方责任:一方面,朱某负责完整拆件清点,未尽到细致查验义务,遗漏拆解防护包装直接丢弃快件,存在重大操作过失,理应承担相应赔偿;
另一方面,朱某发现缺失后第一时间上报负责人、同步工作群留证,但公司在长达两天时间里未及时核查监控、开展搜寻补救,错失挽回损失的最佳时机,企业管理疏漏是损失扩大的主要原因,自身负有重大过错。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实习生收入水平及贵重物品管理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酌定判决:实习生朱某向商贸公司赔偿损失1.3 万元。